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

黃金回收 外幣黃金帳戶 未必稅上身

黃金回收 外幣黃金帳戶 未必稅上身
銀行商品推陳出新,在98年度以前報稅規則原本很簡單,國內投資工具若有收益,可依照類別報在財產交易所得或利息所得中,海外投資工具則無需繳稅;但從99年度開始徵收海外所得,所有海外投資工具都要納入基本所得額中,但最近銀行推出的外幣黃金計價帳戶到底要不要課稅?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余仁弘則說,只要看買賣標的在境內或境外,就可以判別。

外幣黃金計價帳戶是銀行最新推出的黃金投資產品,訴求美元計價投資黃金可免去匯率風險,且美元和黃金走勢通常相反,有自然避險效果。目前有類似產品的銀行包括花旗銀行與台銀都有。

國內發行的黃金存摺交易所有獲利必須納入財產交易所得中,最新推出外幣黃金計價帳戶該不該報稅?會計師私下透露,由於銀行產品推陳出新速度過快,國稅局往往跟不上銀行新產品腳步,但若新產品開始蓬勃發展、許多投資人進場持有,國稅局就會針對該項產品列出課稅條款,所以現階段黃金計價外幣帳戶如何課稅,並未有明列條款,未來國稅局可會依據實際交易性質,來判定課稅方式。

余仁弘進一步解釋,外幣黃金計價帳戶如何課稅,必須看黃金買賣標的在哪裡,如果買賣的是境外黃金,那就屬於海外所得,若只是外幣交割、但買賣的是境內的黃金,那麼就該列在財產交易所得中。

余仁弘說,其實投資工具若屬於海外所得,並不一定吃虧,因為海外所得最低徵收門檻在100萬元,而涵蓋海外所得在內的個人最低稅負則要超過600萬元,才需要擔心要不要課稅,相較於財產交易所得最高扣款稅率為40%,若海外資產不多者,其實無須擔心外幣黃金計價帳戶是否要課徵海外所得稅與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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